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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師主日學:哥林多前書第十八講

时间:2013-04-06 14:17来源:網友 作者:本站編輯
李牧師主日學:哥林多前書第十八講 李建生牧師
       李牧師主日學:哥林多前書第十八講

                                                    李建生牧師

 



.傳福音的當靠福音養生

13-14節:13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喫殿中的物麼.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麼。14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靠著福音養生(913-14
       1)分領壇的物(913):舊約:“為聖事勞碌的、就喫殿中的物”,“聖事”和“殿中”是同一個字。民数記18:8-20關於祭司當得之物有詳細的規定。
       2)靠著福音養生(914):新約:主耶穌曾吩咐門徒出去傳道的時候,不要帶口袋、褂子、鞋和枴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10:10;路10;7)。
小結保羅所說都是合乎神的旨意,他也是一位忠心服事  神的工人,當然有權柄和其他服事   神的人一樣,可以接受教會的供給。
 
15-18節:15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6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17我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郤已經託付我了。18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盡傳福音的本分(915-18
       1)沒有用過權柄(915):既然保羅和其他的使徒一樣,有娶妻的權利,有接受教會供應的權利,但他都沒照樣去做。在此,保羅解釋他的理由
       A.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保羅在前述辯解的用意並非埋怨哥林多人過去沒有供應他,或希望以後得到他們供給他的需要保羅自願傳福音,他的獎賞就是福音的本身。
       B.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保羅的立場極其堅定,以致他激烈地說:“我寧可死也不改變”,意為傳福音比飲食男女更重要,高過一切的供應,以免弟兄被擄掠、迷惑、藉詭詐的話誘捕軟弱的人。他所誇的就是他向來在哥林多教會所維持的見證,他願意付出任何代價維持這見證。因為他不叫人使他的話落了空。
       2)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916):傳福音原不是有甚麼可誇的事,因這是出於神愛的激勵,是神的恩惠。何以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呢?因為基督的愛在我心裏工作,我看見人之靈魂的寶貴,福音是奇妙的救恩,是人得救的唯一的道路。不傳福音,就置許多人的靈魂滅亡而不顧,這就是我的罪,我的禍了。又為甚麼說“傳福音是不得已的呢”?意為傳福音的必要性已經加在我身上,並非命運注定。換言之,傳福音的責任已放在我肩上,我可以不接受你們的供應,但郤不能推辭   神的事工。正如摩西雖然不願向法老傳福音,郤仍必須去傳;約拿也是不得已才去尼尼微傳道的,最後他也順服了。
       3)傳道的賞賜(917):
       A.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保羅清楚他所受的蒙召,他必須承擔神交托他的使命,無從推卸,他就“甘心”以赴,就必有“賞賜”(太6:1)。惟一的賞賜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徒20:33)。
       B.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若不樂意去作,也必須去作,因為神聖的使命已交給我。在此,表現出保羅甘心樂意的事奉,這句話強調僕人對執行主人所託付的工作之責任、義務、和忠心。
       4)叫人不花錢得福音(918):保羅不是一般自由的工人,可以自由與   神簽約,為   神工作。他明白傳福音是   神交付他的責任,他必須盡力完成。他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不收工價而作工!不受工價而傳道,這就是他的賞賜,雖然他本來有接受供養的權利,可是他不願意使用這權利。因為最大的賞賜不是物質而來的,乃從   神而來的。
 
19-23節:19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20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21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23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919-23
       1)為要多得人(919):在羅馬帝國的社會制度下,保羅原是一個自由人,又無家室之纏累,他願意毫無保留地放棄一切的權利,甘願作眾人的奴僕。同時保羅也是一個猶太人、一個法利賽人、一位拉比(律法的老師),為了福音的緣故,他隨時可以不作猶太人。保羅沒個人任何的要求,也不要得任何人的稱讚,一心一意的只想拯救靈魂,為要多得人。
       2)要得猶太人(920):保羅本來就具有猶太人的身分(林後11:22;腓3:5)。但他不再以猶太教信仰為依歸,他要與基督的關係為首要。因此他看自己不在律法以下(摩西的律法),他已經從律法下得到釋放。他不再以律法為得救贖的方法,對他來說:“基督是律法的總結”(羅10:4)。可是當他接觸猶太人的時候,他知道如何對猶太人說話而不在福音上妥協。因為他曾經在律法之下生活(加4:21)。他一向尊重猶太人對律法的謹慎,保羅尊重猶太人的律法、慣例和風俗;在不影響救恩的原則下,未加廢除。例如他吩咐提摩太受割禮(徒16:1-3),他還參加猶太人的“潔淨的禮”(徒21:23-26)。他並不一味叫他們全部放棄遵守律法(腓3:3-8),而是教猶太人應該信靠基督,以致他可以得著律法以下的人。
       3)要得沒有律法的人(921a):沒有律法的人是指外邦人,即上節所說不受摩西律法規範的人(羅2:14)。而不是指不法的人或罪犯(路22:37;徒2:23;提前1:9)。其中也有信奉異教的異教徒,保羅對這些人也以無比的耐心(徒14:15;17:23;24:25),對於在希臘文化下面的外邦人,只要不犧牲福音的真理,他也尊重他們的文化,把他們帶入真理。他沒有把這些人帶進猶太人的摩西律法上去,而他自己也變成好像如同沒有律法的人一樣。他這樣做是設身處地,出於同情,不是說謊,以達傳福音為目的。
       4)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921b):這句話是保羅的律法觀:表明他對“神”和“基督”兩字與“律法”之關係。他不是在神面前,不受律法的限制,而是在基督面前的律法之下。“在基督面前的律法之下”是甚麼呢?是以“愛”為基本原則。耶穌曾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在加拉太書六章二節保羅說:“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同時在羅馬書十三章八節保羅也說:“凡事都不可虧欠、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這是他引用了利未記十九章十八節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亦正如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的誡命更大的了”(可12:30-31)。保羅在面對哥林多的猶太派律法主義的基督徒攻擊他時,他必須引導哥林多的信徒,照著基督的道順服   神;另一方面,他也必須避免基督教淪為新的律法主義。律法是   神公義的一面,基督以捨命救人的愛成全了律法。安波羅修說:“在基督的律法之下,就是在   神的律法之下,因為基督成就了一切”。
       5)要得軟弱的人(922a):這裏的軟弱人是指那些知識不足而又信心軟弱的基督徒,他呼籲要用“愛”為最高原則,有知識的人要為沒有知識的人著想(林前8:13)。“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I have become all things to all men直譯為向所有的人成為所有的事)。並非他的“愛心”毫無原則,保羅以自己偉大的愛,使軟弱的人堅強起來。
       6)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922b):保羅繼續表達“向著所有的人成為所有的事”的觀念,他以(I have become all things to all men and that I may by all means save some.)三個類似的字表達他的思想:就是“所有的事”、“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方法”,總要救些人為目的。 但當關係到原則性的問題時,保羅則非常堅持,例如:希利尼人提多不行割禮的事(加2:5);但是遇到可權宜變通的事時則權宜變通:如提摩太行割禮的事(徒16:3)。其他如喫祭偶像之物的事(羅14:1;15:1;帖前5:4)。他站在對方的立場上體恤人,儘量在真理、信仰方面無損害的原則下造就別人,免得福音的工作受到妨礙。
       7)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923):表示保羅不願一人獨享福音,“同得福音”與“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腓1:7)意思相同,原文含有福音的合夥人之意。在此,保羅表達了他的人生觀和工作的目標。
 
.當為不壞的冠冕賽跑
24-27節: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獎賞。25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26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權、不像打空氣的。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一.神聖的比賽(9:24-27):
       保羅借當時著名的地峽運動大會(Isthmian Games)的競技作比喻,來講明他傳福音的態度。羅馬帝國各大城市都流行希臘式的競技,在亞該亞省也有著名的地峽運動會(Isthmian Games),每兩年一次,是哥林多的體壇盛事。
(1)   傳福音像賽跑,要竭力以赴(924):賽跑中只有一個得勝者,要竭力爭取。這個比喻的重點不是在一人的得勝,乃是傳福音要像賽跑的人一樣,必須竭盡所能。
(2)   得不能壞的冠冕(925):在地峽運動會上(Isthmian Games),“較力運動員”奪冠者可戴上松葉編織的花冠,接受觀眾的歡呼,榮耀一時。然而花冠不能久存,畢竟只是曇花一現。但基督徒的福音事業,所得到的是“不能壞的冠冕”。“較力”運動員為了這一刻的殊榮,勤於練習,克制自己的身體,專心一志的鍛煉,爭取勝利。保羅用這種積極的敬業態度來勉勵傳福音者也應該有這種精神。新約喜用“冠冕”作比方,例如:公義的冠冕(提後4:8),生命的冠冕(雅1:12),榮耀的冠冕(彼前5:4),喜樂的冠冕(帖前2:19),腓立比教會的信徒是保羅的冠冕(腓4:1)。本節指出“能壞”和“不能壞”作一個強烈的對比。
(3)   信仰的目標(926):保羅又以運動員奔跑、鬥拳為喻,他不是一個不知終點的運動員,也不是一個打不中對手的拳擊手,好像打空氣一樣。保羅的目標是清楚的,基督乃是他的目標,他的標桿(腓3:14)。他一切定睛在基督身上,而且基督也一直眷顧他。保羅沒有繼續勸勉哥林多教會,他以自己的作為好比運動場上的競賽者,以身作則,來給他們作榜樣。
(4)   攻克己身、叫身服我(927a):保羅不願讓自己的身體作私慾(罪性)的奴僕,要藉“節制”來作他身體的主人。正如他自己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3)。保羅的思想並非“苦待己身”(西2:23),也不同於一般的諾斯底主義派信徒,認為身體是惡的。福音的使者應實行高度嚴格的道德靈性訓練,作一個傳福音的表帥。
(5)   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927b):保羅懷著謙卑的心,在救恩的事業上誠惶誠恐,而不是隨隨便便的自滿自足雖然他是一個傳道人,如果他不能攻克己身,作傳道的榜樣,他就得不到他應得的冠冕,反而有虧使徒的職分。“棄絕”原文是“不得稱許的”,不是說不能得救。
 
 
 
第九章
靈修及討論
 
(1) 保羅說,我不是自由麼甚麼意思?(9:1A)
(2) 對傳道人供應生活上的需要,摩西律法有記載嗎?並引用經文(9:9)
(3) 傳道人靠福音養生聖經有何根據?(9:13-14)
(4) 傳道人最大的賞賜是甚麼?(9:18)
(5) 保羅傳福音的心志是甚麼?(9:19)
(6) 要得軟弱的人是甚麼意思?(9:22a)
(7) 我們信仰的目標是甚麼?(9:26)
(8) 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是甚麼意思?(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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