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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師主日學:加拉太書第六講保羅為福音辯護

时间:2014-05-02 21:38来源:網友 作者:本站編輯
李牧師主日學:加拉太書第六講保羅為福音辯護
          李牧師主日學:加拉太書第六講保羅為福音辯護

                               李建生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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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羅與使徒的關係
.保羅巴拿巴奉啟示再往耶路撒冷
1-8節: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增加我甚麼.7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奉啟示又上耶路撒冷(21-8
       1)過了十四年(21a):過了十四年再次上耶路撒冷?“過了十四年”之後。這十四年是從甚麼時候算起的呢?答案有二:
       A.有人認為應從保羅蒙召時開始計算,即以使徒行傳第九章的事開始計算。
       B.另有人主張應從保羅自阿拉伯回來之後開始計算,亦即開始傳道及上耶京會見彼得、雅各兩人之後計算。
       “過了十四年”後又上耶路撒冷,兩種說法都各有理由。很難有正確答案。重要的是在這十四年的期間,是保羅認罪悔改之後開始傳福音的時間,也是他忠心事奉,是一段證據的記錄。
       依使徒行傳記載,保羅曾五次到訪耶路撒冷(徒9:26;11:30;15:2;18:22:21:15)。但其中只有兩次(徒11:29-30及12:25;15:1-2)與這段記載的稍微脗合。因此,究竟應該是那一次呢?聖經學者說法有二:迄無定論。
指(徒11:29-30;12:25)而言,即在羅馬皇帝革老丢年間發生餓荒,保羅、巴拿巴帶著外邦信徒的捐項上耶路撒冷的那一次(參聖經新釋,證道出版社出版)
指(徒15:1-2)上耶路撒冷去的“使徒大會”,即因“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所以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2)我帶巴拿巴和提多同去(11b):依照使徒行傳的記錄,在饑荒之行(徒11:30)和會議之行(徒15:1-2)中,均提及巴拿巴一起隨同,可是,這兩個記載都沒有提到提多。不過,使徒行傳十五章二節卻指出教會中有“幾個人”與保羅和巴拿巴結伴同去。因此,這裏可能提及提多,與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的記載完全沒矛盾之處。“提多”是希臘人,他是擁有異教傳統的外邦人。他沒有接受割禮(3節),而今保羅帶著巴拿巴和提多一同上耶路撒冷,而提多的信心和福音是人人都讚賞的(林後2:13;7:6,13;8:6,16,23;12:18)。在教牧書信(提後4:10;多1:4)均多次提到提多,但他的名字卻完全沒有在使徒行傳出現過,從現在這段經文介紹提多,顯示這兩個人都是保羅的見證人,他們見證保羅的福音是   神藉著啟示給他的。因此,保羅帶巴拿巴和提多上耶路撒冷的目的是參加“使徒大會”。
       3)我是奉啟示上去的(22a):保羅繼續解釋,我是順從啟示上耶路撒冷的。我們不能明確知道這啟示是甚麼,但卻不是出於他個人的意思。因為他知道自己要嚴格遵從基督的教訓。同時,他去是為了要勸服反對他的人。在這個問題上他自己不需要別人幫他肯定自己是否徒然奔跑;他上去,是要說服那些詆毀他的人。
       4)在外邦人中傳福音(22b):保羅上耶路撒冷的目的是要使人更清楚的知道,他對外邦人所傳的福音和這些有名望的人所傳的福音是一樣的。既然如此,為甚麼他還要背地裏(私下)對這些人解釋“我的福音”呢?因為他要勸他們不可在福音上加任何新的元素,或者把別的東西附加到福音中。而今這些加拉太人現在跟從了猶太人,奉行割禮,守安息日和其他規條。很多猶太信徒還不能夠接受基督成全了律法,終止了律法的功效。當保羅不在那裏的時候,那些猶太信徒在耶路撒冷得意的宣稱保羅現在和從前都是徒然奔跑,因為他認為人不用再遵從舊的律法。所以保羅要和使徒們私下裏談及在福音裏自由的恩典,談及律法已經不適用了,因無人能遵守律法而稱義。
       5)提多沒有受割禮(23):保羅帶著提多上耶路撒冷,表明他對於外邦人無須受割禮就可以領受救恩這福音真理,也不怕為這緣故遭受人的反對或非難,他對這事勇於負責。當時教會中“有名望的人”,也沒有堅持要求像提多這樣為人熟悉的外邦人行割禮,在割禮這件事上也都與保羅一致。如果他們認為割禮是得救的必經途徑,他們肯定會力請提多遵行這儀式。
       其實,保羅對割禮並無成見,割禮算不得甚麼。他在耶路撒冷“使徒大會”後不久,曾為提摩太行割禮(徒16:1-5)。因提摩太的父親是希利尼人而母親則是猶太人,為了工作上的方便,保羅為他行割禮。但對提多,保羅卻不勉強他行割禮。因提多這次上耶路撒冷是為真理作見證而去。
       6)假弟兄(24-5):這裏述說在耶路撒冷時有某些人堅持提多要受割禮,保羅稱他們是“假弟兄”。因為:
       A.“他們偷著引進來的”:顯示他們是有異於基督徒的群體,他們藏匿在教會中,他們是不信主的猶太人。此事可能發生在敍利亞的安提阿(徒15:1)。
       B.“他們是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他們是尋找猶太基督徒中漠視摩西律法的證據,他們懷著敵意想要推翻“在基督耶穌裏享有的自由”。
       C.“帶領我們進入律法的束縛”:假使徒要我們服從割禮的律法。他們希望將猶太人的律法強加在保羅和所有外邦信徒身上。保羅說,若加拉太人順從他們,這便意味著本身失去了自由。
       “我們沒有順服他們”:關於提多割禮的事,保羅一點也沒有妥協讓步。他不肯讓步的原因是“為了要使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們中間”。假如保羅不堅持立場,外邦人將會被奪去真正的福音,只留下一個虛假的福音。
        7)那些有名望的(26):保羅陳明他的福音工作與耶路撒冷有名望的人之間並沒有甚麼關係。“有名望之人”:這些人可能是指彼得、雅各、和約翰(9節)。保羅向加拉太人說明這些假使徒所作所為並沒有影響到他在耶路撒冷教會領袖前的立場。他所反對的是奉行律法的人過分高抬人的地位。他的傳道工作是依靠   神,更非依仗有名望的人。其他使徒,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關。
       “神不以外貌取人”:人的好與壞,是看這人的裏面是否有基督。我們不要憑外貌討好人,也不要憑外貌輕視人,正如   神看人的內心,不看外貌。
       “沒有加增我甚麼”:意為保羅所傳的福音是從   神而來,其他的使徒並沒有在他所傳的福音上加添甚麼。
        8 叫我向外邦人傳福音(27-8):彼得領受了使命去創立了教會,他向行割禮的猶太同胞傳福音。保羅同樣蒙揀選,得到領導地位去創立外邦眾教會。他的責任是為了福音的真理,在沒有行割禮的外邦人中間傳福音,使外邦人不會因害怕律法的重擔、害怕嚴苛的律法而離棄了對基督的信心和信仰。彼得和保羅都是從   神而來的同一使命,他們之間並無差別。
 
.雅各磯法約翰向保羅巴拿巴行相交之禮
9-10節: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10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行相交之禮(29-10
       1)所賜我(保羅)的恩典(29a):神聖的恩典賜給彼得,也同樣賜給我。神的福音要叫猶太人得救,也要叫外邦人得救。
       2)向我和巴拿巴行相交之禮(29b):雅各、磯法(彼得)、約翰是教會的柱石,是真理的根基。他們與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表示友誼、認同和接納的一種希伯來人和希臘人的禮節。他們認同保羅和巴拿巴向外邦人所傳的福音是與他們向猶太人所傳的是一致的。
       3)記念窮人(210):救恩不是建立在好行為的基礎上,乃是因信稱義。不過,他們只有一個訓誡,那就是應該顧念窮人。
       “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這可能是保羅個人的心願,因為猶太人受到異國外來的統治,倍受欺壓,保羅在外邦教會各地籌款(羅15:25;林前16:1;林後8:1;9:1),也是他愛心的表現。
叁.保羅責備磯法與外邦人隔開
11-14節: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12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13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指責磯法的錯誤(211-14
       1)在安提阿指責磯法(彼得)(211:磯法是希伯來語和亞蘭語都叫(Cephas)。彼得是拉丁語和希臘語都叫(Petra)。是同一人,是耶穌十二使徒之一。這次保羅與磯法在安提阿見面,究竟何時不得而知?可能在耶路撒冷使徒大會之前或者以後。若依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的記載看來,應是發生在耶路撒冷使徒大會之前為當。安提阿教會(在敍利亞省,是當時羅馬帝國中僅次於羅馬、亞歴山大城的第三大城)。乃是外邦最早期的教會之一(徒11:26)。而耶路撒冷教會是猶太人初創的教會。安提阿教會是供應保羅三次旅行佈道的根據地;信徒包括猶太人及外邦基督徒。當磯法來訪問時,安提阿教會已習慣了猶太及外邦信徒在餐桌上的自由相交,雙方享有平等地位。
       “有可責之處”:保羅指出的是事實,因此他當面指責磯法。磯法的錯誤在於他良心上的錯誤,也違反了“主”要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啟示。自磯法為哥尼流一家人施洗之後,他就開始與外邦人一起用餐(包括守聖餐)(徒10:9-48),而此刻卻違反了過去在安提阿傳統的習慣。
       2)裝假(212-13):原先磯法和巴拿巴正在與外邦的加拉太人同桌一起喫飯。但當看到由耶路撒冷上來的一些守猶太基督教派的人來到,這些人可能是假藉雅各之名而來的右派分子(徒15:24)前來試探,磯法就因為害怕這帮奉行割禮的人而退縮,這就是他犯的錯誤。那些由耶路撒冷上來的猶太人仍然認為人要得救就要遵守割禮等規條。磯法害怕這些人,所以同外邦人隔開,假裝同意與這幚猶太基督徒守律法之人的意見一致。
       “巴拿巴隨夥裝假”:當保羅看到真理遭扭曲,甚至連巴拿巴也離棄他,而隨從磯法顯出怯懦膽小的行為。巴拿巴與保羅關係密切,因為保羅能進入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圈子,來到安提阿宣教服事,全靠巴拿巴的引介(徒9:27;11:25-26)。際此嚴肅時刻!為了維護在基督裏的真理,保羅獨排眾義,堅持真理,貫徹實行。
       3)當眾指責磯法(214):這不是一場個人的問題,乃是公開的福音立場的問題。若不及時糾正,後果可能導致教會內部分裂。保羅指責:“因為你是個猶太人,你的生活方式在這以前卻像外邦人,而不像猶太人,現在你反而強迫外邦人行事為人要像猶太人,要他們的生活被猶太化嗎?”,雖然被稱為柱石的磯法,也會有犯錯的時候。
       小結:依據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的記載,這次安提阿事件引發了耶路撒冷“使徒大會”,討論受割禮或不受割禮的問題。保羅、巴拿巴和其他幾位弟兄,是奉安提阿教會委派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的。會議結果,由雅各宣佈:外邦信徒毋需接受割禮。可以說,當日保羅在安提阿抵擋磯法的部分成果,就是叫福音真理得到凱旋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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