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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師主日學:傳道書第二章(下)

时间:2015-01-10 12:27来源:網友 作者:本站編輯
李牧師主日學:傳道書第二章(下)
                李牧師主日學:傳道書第二章(下)

                             李建生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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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傳二12「我轉念觀看智慧、狂妄和愚昧。在王以後而來的人還能作什麼呢?也不過行早先所行的就是了。」
  〔呂振中譯〕「我轉而觀看智慧、狂妄、和愚昧;阿,在王以後來的人還能作甚麼呢?也不過行早先行過的就是了。」
  所羅門的繼任人可能面對相同的問題,但對於生活上的種種矛盾,並不會得更好的解決方法。
         「轉念」:指「轉移注意力」或「採取新的思考方向」。
         第十二節直譯是「我轉去思想智慧、狂妄和愚昧,因為在王以後來的人會是誰?對於已經作成的事又如何?」
         我轉念。見第11節注釋。所羅門體驗過人生的一切物質享樂。現在他實事求是地考慮智慧和愚昧的問題。
         還能作什麼呢?這一句直接譯文可以是“國王以後而來的人還能怎麼樣呢”國王可能詢問:地位低於他的人追求他已經歷過的事有什麼用呢?他是佔有一切資源的國王,況且他的智力過人。
         早先所行的。“王以後而來”的人不可能有超過所羅門的成就。所羅門已經證明世俗之樂的虛空,所以問題已經有了答案。
     12節可意譯為:“我回過頭來觀察智慧、狂妄和愚昧,看看在王以後究竟有甚麼人,能在王已作了的事之外還能作甚麼?”這等於說,這些問題既然都已經驗過,證明智慧無用,後來的王不用再試了。不錯,屬世的智慧勝過愚昧,但到末了,智慧人和愚昧人的命運一樣,連最偉大的人物一樣為人遺忘(16節)。
         12-17生命之意義既不在世上財寶歡娛裡,是否在智慧、狂妄或愚昧裡?相對來說,智慧確比愚昧超越,但這一點「相對」卻給死亡的「絕對」一筆勾銷了,不論智者或愚人都永遠無人紀念。因此,生命似乎如騙局及捕風。
 
【傳二13「我便看出智慧勝過愚昧,如同光明勝過黑暗。」
  〔呂振中譯〕「我便看出智慧有長處、勝過愚昧,正如光有長處勝過黑暗。」
 「勝過」:原文作「比較更有益處」。
         我便看出。“我”是強調的。一個心存疑慮,不經過親身探索就不滿足的人,終於“看出”了。
         智慧勝過愚昧。直譯是“智慧的益處比愚昧大”。所羅門滿足于真智慧的價值的。
         光明勝過黑暗。直譯是“光明的益處比黑暗大”。光明比喻屬靈和智力上的進步,黑暗則比喻思想和道德上的墮落和敗壞。使徒保羅在弗5:8和帖前5:5中使用了同樣的比喻;公義的道被比作光(詩37:6;119:105;賽51:4);邪惡的道被比作黑暗(伯37:19;箴4:19)。使徒約翰宣稱基督耶穌是天上的光,在這世界的黑暗中照耀(約1:4,5)。
 【傳二14「智慧人的眼目光明(“光明”原文作“在他頭上”);愚昧人在黑暗裡行。我卻看明有一件事,這兩等人都必遇見。」
  〔呂振中譯〕「智慧人的眼在頭上看;愚頑人在黑暗裏走;我卻深知這兩種人都必遇見同一樣的遭遇。」
   智慧人和愚昧人最終都要死去,並且被人遺忘;縱使智慧人在生的時候擁有優勢(13節)。“一件事”。一個結局。
         「眼目光明」:原文作「他的眼在他頭上」,指智慧人參透萬事,能以穩步前進,愚昧人在黑暗中摸索,會走差踏錯。
         「遇見」:指遭遇同一命運。
         「事」:在傳道書中都是指將發生的「事件」。
         眼目。智慧人的眼目遵循神的旨意一直往前看,免得跌倒。參耶穌在約11:9中的話。眼目在屬靈上運用的另一個例子,見弗1:18。
         愚昧人。智慧人知道自己的目標,採取最直接的路線;愚昧人摸索著前進卻會跌倒。箴17:24用另一個比喻表達了相似的意思:“愚昧人眼望地極”。
         。原文的強調的。意為所羅門覺不得不讚美智慧。
         有一件事。直譯是“發生了一件事”(見詩49:10;90:3-5)。智慧人和愚昧人最後都會死亡。感嘆智慧人又如何呢!
 【傳二15「我就心裡說:愚昧人所遇見的,我也必遇見,我為何更有智慧呢?我心裡說,這也是虛空。」
  〔呂振中譯〕「於是我心裏說:『愚頑人所遭遇的、我也會遭遇着,我為甚麼要有智慧呢?那我有甚麼長處呢?我就心裏說:這也是虛空。」
 我心理說:說了兩次。表達心的肯定。
         我也必遇見。智慧人和愚昧人都會死亡。表面上沒有什麼區別。逃不掉的結局。
         我為何更有智慧呢?即使通宵達旦,辛勤勞動,又有什麼益處呢?那些奮鬥一生,努力去應付和解決人生問題的人,和那些只圖生存的愚昧人一樣會死亡。
         這也是虛空。所羅門認為,人生中的野心和努力是毫無價值的,都是過眼雲煙。事實上人生的問題,除了從神那裡以外,是無處可覓答案的。人只有在屬天的智慧中成長,使自己的生活與神的旨意和諧,才能找到生存的真正目標(見太6:33)。
 【傳二16「智慧人和愚昧人一樣,永遠無人紀念,因為日後都被忘記;可歎智慧人死亡,與愚昧人無異。」
  〔呂振中譯〕「智慧人同愚頑人一樣、永遠無人懷念着;因為在將來的日子二者都會被忘掉;唉,智慧人死亡、終究同愚頑人一樣。」
    無人紀念。愚昧人和智慧人都很快會他們的同胞所忘記。就世界而言,這句話是真實的。但那些在生活中遵循神聖智慧的人,將會永遠被紀念(詩112:6;箴10:7),並因確知自己的名字記在天上而高興(路10:20;腓4:3)。
         被忘記。被世界所忘記,但是被神所紀念(見瑪3:16,17;約14:1-3)。
         可歎。這是一個疑問句式的感歎句,這是作者的感嘆!
【傳二17「我所以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為煩惱,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呂振中譯〕「故此我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發生過的事都使我憂苦;因為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煩惱」:「災難」的意思。
         「我都以為」:也可以譯做「臨到我」。
         恨惡。希伯來語表達最深憎恨或敵意的詞,含有討厭,噁心,反感,不悅的意思。該詞詞根的含義是“醜陋”或“畸形”,既可指身體,也可指脾氣或性情。該動詞還出現在瑪1:3中。神說祂“惡”以掃。神以失望和厭惡的心情看待以掃,而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憎恨”。儘管神憎惡罪惡,但祂卻愛罪人。在傳2:17的後半句中,所羅門說明了他的意思:“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為煩惱”。所羅門迄今所有的努力都無法給他帶來他所指望的滿足。他一想起這些事就煩惱倍增。
         我都以為煩惱。直譯是“使我討厭”(見伯3:24-26;7:14-16)。
         捕風。或“以風為食”(見何12:1;見傳1:14;2:11注釋)。
     小結:作者對生命本來滿懷希望(二3;六12;八15),但察究的結果,發現生命原來如此可恨。智慧因死亡而結束,死亡的黑影豈不也覆蓋生命!人生若止於“日光之下”,自然充滿煩惱;既恨生命,勞碌所得留給後人,有何益處?說不定後繼者會把已有的成就全毀(參王上十一41~十二24關於所羅門王的兒子羅波安把帝國光榮毀於一夕之間的事)。這樣,人在世上勞苦的建樹蕩然無存,終至絕望(20節)。因此要人勞碌,不僅無益,讓未曾勞碌的人去享受,也不公平。人無論如何使用智慧、知識和技巧,所得來的不能長保;死亡一來,完全落空(21節)。
.勞碌所得不知遺誰斯亦虛空
(一)第一次恨惡勞碌表達虛空(218-19
【傳二18「我恨惡一切的勞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勞碌,因為我得來的必留給我以後的人。」
  〔呂振中譯〕「我恨惡我一切的勞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因為我得來的必須留給我以後的人。」
    所羅門想到他所興建的一切宏偉建築和其他所進行工程都將被別人享受,就十分苦惱(見本章19節注釋)。
【傳二19「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勞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這也是虛空。」
  〔呂振中譯〕「那人會有智慧或是愚昧,誰能知道呢?他竟要掌管我勞碌所得的一切,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勞碌得來的;這也是虛空。」
   [ 那人]:指繼承人會有智慧或是愚昧,誰能年知道呢?他竟要掌管我勞碌所得的一切,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得來的,這也是虛空。
誰能知道?所羅門通常用動詞“知道”來表達疑問。他感到傷心,因為他不知道他繼承者會不會賞識和配得上它們。他們可能繼續他的工作,也可能予以拋棄。煩心的是他無法控制這件事。有人認為所羅門所煩惱是他的繼承者羅波安。
         管理。繼承人沒有付過代價。想到終生勞碌的成果可能被繼承者所揮霍,他心裡非常煩惱(見伯27:16,17;詩39:6;箴23:5;賽65:22;路12:20)。無可奈何中心裏感到虛空。
(二)第二次恨惡勞碌表達虛空(2:20-21)
【傳二20「故此,我轉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絕望。」
  〔呂振中譯〕「故此我轉想:為了我在日光之下辛辛苦苦勞碌得來的一切,我的心便絕望了。」
 “我轉想……心便絕望”。不是指生命的絕望,而是我轉過臉來沉思我勞碌工作的虛空,並對景況感到絕望。因為所羅門要把自己勞碌工作的成果留給另一個人(二18~21),而且他的工作仍未得到滿意的回報(二22,23),所以他感到失望。
【傳二21「因為有人用智慧、知識、靈巧所勞碌得來的,卻要留給未曾勞碌的人為份。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
  〔呂振中譯〕「因為有人用智慧知識和技巧所勞碌得來的、卻必須留給未曾勞碌於其上的人為業分: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
「智慧」:不單是勞碌的工作,也要憑才智,在思想、行為、道德與知識,這些都是智慧。知慧與知識相提並論。
         「靈巧」:專門技術。有好的枝能,才可致富。
         靈巧 、智慧、和知識是成功的三要素。所羅門所想到的是如果有人多才多藝,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他的勞動成果仍將留給沒有參與的人,自己卻無法享受。
         留給:指不勞而獲,就太便宜他們了,這不但是虛空,更是大患、災害。
小結:(222-23
 
【傳二22「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什麼呢」
  〔呂振中譯〕「人從他一切的勞碌和操心,就是他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得了甚麼呢?」
   他能享受什麼永久的成果呢?答案是否定的。收穫和付出是不成比例的。
    傳道者因此認為勞心勞力都毫無所得,反導致無窮憂愁,夜寐難安。
 
【傳二23「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
  〔呂振中譯〕「因為他一生的日子都是痛苦,他的勞苦便是愁苦;連夜間他的心也不能偃息:這也是虛空。」
  日日”與“夜間”相比。白天不停地勞動,“夜間”則失眠思慮白天的事。所羅門似乎還沒有完全認識到辛勞,悲傷和失望所帶來的福氣(見伯35:10;參羅8:35;林後12:9;來12:11;啟3:19)。
    18-23也許有人認為生命的滿足在於使後代或他人生活有保障,但無人能夠支配後人管理他產業的手法。作者對日光之下的人生表示無可奈何,有絕望之感:
A.人無論知愚,都面對死亡。
B. 人無法決定後代怎樣繼承勞碌得來產業,心有不甘。
C. 人所作的一切,不但徒勞無功,且帶憂慮和痛苦。
伍.神所悦納者賜以智力
(一)勞碌中享福是神的恩典(2:24-25)
 【傳二24「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 神的手。」
  〔呂振中譯〕「人莫如喫喝,且在勞碌中讓自己經驗經驗享樂;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
    所羅門對人生矛盾的解決方法,在書中提出了六次(三12,13;三22;五18,19;八15;九7~9),就是盡情享受神已經賜下的生命,並看為神的禮物。對於人生中一切的矛盾,神並沒有啟示解決的方法,但卻給人可以享受的生命,只要人以順服祂的態度而活。這理論跟伊壁鳩魯學派的享樂主義(Epicurianism):“讓我們吃喝快樂,因為明天就要死了”,有天壤之別。所羅門勸告人說,我們必須知道神將來要審判人,因此要管理好自己的生命(一二14)。
         「莫強如」:是一種強烈的肯定句。
         二十四節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拋棄了日光之下的限制,引進了神的手,因此觀看智慧、神的地位、美好、公義等事物的角度都被轉變。
         吃喝。在此所羅門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說出了結論。他覺得結果既是空虛,為何不吃吃喝喝,享受人生呢?
         享福。有譯本為“使自己的靈享福”。直譯是“向他的心靈顯示好處”。這裡的“心靈”指人的欲望(見箴10:3;13:25;27:7;見創2:7;9:5;申6:5注釋)。這句話可能指真的享受自己勞動的果實,也可能指實行自己的計畫和任務所帶來的滿足。
         神的手。神的旨意不僅要人享受自己勞動的果實,而且在實行自己的任務時得到快樂。這句話表明所羅門認識到神掌管一切的能力,以及祂地上的兒女儘管有苦難和失望,最終將有美好的結局。
     24~25傳道者的思索至此呈現轉機。在此之前,他很少提到神。一13雖講到神,但祂不是人生問題的解答,而是問題的根源。24節提出人生的另一層面:生命中有了神的同在。祂是智慧、知識和喜樂之源;祂公平治理罪人和義人;宇宙在神的管治下,不但要人工作,也要世界一切成為美好(三11);智慧非憑人力得來(一16),乃是神所賜(二26)。傳道者過去看造物、歷史和生命,都是苦痛,一點美好也見不到。現在他見到福祉(二25)、美好(三11)、神的恩賜(三13)、永存(三14)、看似不公平其實有神的美意(三18),以及人應為有工作而喜樂(三22)。
         這兩節可說是本節的中心思想,若加意譯,可以是:“一個人能夠在工作中找到滿足,又能享受他勞碌的成果,有吃有用,便算是幸福的了。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旨意和幫助;要是沒有祂,誰能吃用、享受呢?可見快樂來自認識和敬畏神(十二13)”。
【傳二25「論到吃用、享福,誰能勝過我呢?」
  〔呂振中譯〕「因為除非由他〔傳統抄本:除了我〕、誰能喫食,誰能享樂呢?」
 “沒有祂”。沒有神,生命便沒有快樂。原文直譯“若不是我,誰能吃用享用”
沒有他誰能有吃的呢?誰能享樂呢?而近代的釋經者比較接受新譯本的譯法。
         享福。所羅門可能在說自己一生的勞碌,以及他比別人更能欣賞其勞動的果實。本句的發言者(我)也許是神(見第24節)。故25節可譯為“離開神,誰能吃,誰能享受呢?”
         能勝過我:“除了我(神)之外,誰都吃用享福。意思是只有神在供養著全人類,離開祂什麼都不存在。“我” 亦可指所羅門,他有權力使國民可以吃用享福。
【傳二26「 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 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 神所喜悅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呂振中譯〕「誰使神喜悅,神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神卻給他勞苦,叫他將所積蓄的歸給那使神所喜悅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作者把兩種人生陳明:一是虛空、漫無目的,惡性循環的世界,在那裡快樂短暫,勞碌徒然,智慧無用,終必死亡;一是可以樂享的生命,天天日日有神豐富的供應。
         「罪人」:是指抗拒和違背神旨意的的人;直譯是“偏離目標的人”。看上下文應該是指那些不由神手中接受生命與賞賜,不把神當神而自限於「日光之下」人生觀的人。
         「這也是」虛空:應該是指罪人的處境,原文另可譯為「這確實是」。
 
         捕風。見傳1:14注釋。強調神按照自己的旨意安排一切這一基本事實。
     24-26 結論:人生的滿足乃在乎神。生命的意義不能從世上任何美好事物中找到,除非人視這些為神恩典的供應;再者,除非神賜予人享受的能力,人不能欣賞及享受世上的生活。能夠享受世上生活的人,是那些敬畏神及蒙神喜悅的人。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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